归于沉寂与漫长的维权之路
好景不长。
在那个充斥着“洋货便是好货”思想的时代里,部分官员认为,一旦开放市场,国外巨头进入中国,国内的饮料市场将溃不成军。因此,当时国内的“八大饮料厂”(重庆的天府可乐、广州的亚洲汽水、北京的北冰洋饮料、山东的崂山可乐、武汉饮料二厂、上海的正广和、沈阳的八王寺、天津的山海关)中的7家分别与两大可乐巨头合资合作,企图通过国外先进的管理和生产体系提升自身品牌实力,达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效果以求发展。
事与愿违,国际饮料巨头签下合资合作协议后,七大饮料厂反而加速消亡,这便是在业界被称为“水淹七军”的事件。其中原因,有缺乏管理经验和维权意识,但更主要原因是国外可乐公司打着合作共赢的旗帜变相消灭国产品牌——这是欧美资本市场打压同类新锐产品的惯用手段。
1994年,百事与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共同成立了合资公司——重庆百事天府公司。资料显示,当时,百事以现金出资1070万美元。按照双方的约定,合资公司生产的天府可乐应不低于总饮料产量的50%。但令天府可乐方面始料未及的是,在成立合资公司后,百事公司开始逐年减少天府可乐品牌产品的生产。合资第一年销量占74%、第二年51%、第三年下降到21%,最后到2007年仅占0.5%,天府品牌在市场上几乎销声匿迹。天府可乐集团累计最高亏损达7000万元,连续多年被评为重庆市特困企业,债务高达1.4亿元,剩下的400多名职工长期依靠上级部门救助艰难度日。
从2008年开始,天府可乐集团踏上了追讨品牌之路。2008年11月,天府方面曾给人民日报社主管的《国际金融报》发表声明称:“自2008年10月15日以来,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前后累计向百事公司方面寄送6次正式的公函与律师函,但百事公司不予理会。”百事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多次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应:“不对任何天府百事之争及相关的传闻作任何评判。”
在遭遇到重重阻力之后,天府可乐集团决定诉诸法律。第一步,便是要拿回“配方”这一核心竞争力。2009年10月28日,重庆市五中院正式受理该案。首次开庭时,双方便剑拔弩张。天府和百事方面都向法院递交了大量证据。“我们收集到的纸质证据将一个拉杆箱装得满满的。”天府可乐集团总经理钱黄称,这些证据包括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内容、对天府可乐的各种技术认定等。百事公司方面则派出了强大的律师队伍,四位律师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和重庆的知名律师事务所,并且也拿出了大量的证据。双方在法庭上短兵相接,各自陈述,互有胜负。直到2010年12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工艺等属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所有,百事可乐公司应停止使用并返还配方及生产工艺等资料。天府可乐才在与百事可乐品牌之争中首轮获胜。
2013年,天府可乐再接再厉,通过法律程序夺回了属于自己的核心商标。至此,天府可乐终于为复出做好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