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写的理由是,男方在厦门有房子、有父母帮忙带。可是女方也有房子,她是做微商的,收入不低,也是父母帮着带的,孩子一直在她身边,怎么还要判给男方呢?二审她又输了,在高院被发回重审之后,两个人决定调解。这个妈妈没要抚养费,还给了对方探视权,法院才把孩子调解给了她。
还有一个妈妈,也是没有结婚,没有领证,生下孩子之后,可能是两人感情不太好,她就住在她妈妈家,一直允许男方探视小孩,每次接完了对方也送回。直到孩子两岁生日那天,男方把孩子接走,再也没有送回来过。
这个妈妈带了一群人去谈,对方说,他们之所以把孩子接回来,就是为了让女方去他们那个城市生活。她给我发私信求助,我说你把孩子带回来,她一开始就不肯,后来终于鼓起勇气,把孩子带出来了。对方找她闹,她租了个房子躲着。官司打来打去,半年后,男方放手了,就把抚养权调解给她了。
其实,只要孩子不在身边,和男性们硬杠,他们中大部分是会选择放手的。相比女性,他们的情感、婚恋状态更容易发生新的变化,感情更容易发生转移。
大家都觉得打抚养权官司,钱不是问题,但其实,钱是一个很重要的门槛。收入较高的未婚妈妈,她们争取抚养权的意愿会更强。我们群里一个每月收入6000块左右的妈妈,面对争取抚养权是比较犹豫的。她还有个弟弟,弟弟以后还要结婚买房,她无法得到家庭方面更多的支持。即使有抚养费,也是杯水车薪。不论未婚还是已婚的,比起真实的花销,拿到的抚养费真的很少很少,有的判决甚至只要求每个月500块钱的抚养费。
我在群里认识了一个女孩,孩子已经6岁,她才25岁。孩子生下来时,她还不到领证的年纪,后来和男方闹掰了,孩子就给了男方,到现在她都看不到自己的孩子。她毫无办法,想变更抚养权也没法变更,因为她养不起。她没什么文化,在外面打零工,再加上她没有真正和孩子相处,孩子跟她没有什么感情。她只能争取探视权,但是争取探视权比抚养权还难,它很容易判得,就是执行不了。
有的人来求助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帮。我说你可以尝试着把经历写出来,发在微博上,让大家帮你转发。但我也知道,有的案子没有能抓眼球的点,写出来很难博得大量的关注。一开始刚出现一两例的时候,公众会觉得好新鲜,怎么还有这样的事情啊,怎么妈妈看不到孩子了呢?后来大家转着转着,慢慢都明白了,这种事情太多了,很难得到解决,最后都麻木了。案子成了孩子妈妈一个人的战争,最后得靠当事人自己去发挥能量,诉讼就是一个能量较量的过程。
她们中的大部分人,如果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不太容易坚持,很容易被那些困难和声音击退。一位妈妈和我说,父母说了什么,亲戚说了什么,法官又说了什么。我说,你管他们说什么,你要说服他们,不能被他们说服,这可是你的孩子啊。
如果孩子在身边,妈妈们的状态会不一样,无非是想办法怎么挣钱,怎么解决官司,但是孩子不在身边的妈妈很无力,她们常常失去希望感,反复崩溃,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孩子。群里有一个妈妈,她两三年没见过孩子,孩子在前夫手里,她现在觉得挣钱都没有什么动力,每天躺着,无所事事,在店里看到父母给小孩买鞋,都会忍不住哭。
经历完这么长时间的诉讼,见了各种案子之后,我的认知也一次次在发生变化。
法律规定,两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只有特殊的情况才能给爸爸。但是,我今年见到了两起孩子在两岁以下仍然判给爸爸的案子,一直到二审才改判,妈妈们为改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她们都放弃了抚养费。有的抚养权案子判了,大家会发现,法官写的理由似乎没什么问题,谁养都有优势,不可能是一方的条件完全碾压另一方。
那年决定接受调解之前,我也看过其他案子。在我看来,有些人的事都比我的事大,情节更严重,但是她们在输了一审之后,二审仍然没有扳回这一局。我当时就绝望了,觉得我的二审一定也打不赢,所以没有继续打下去。
我意识到,一个案子,不仅仅会影响到当事双方,它也会影响到一个群体的信心。有了这个信心,后面的人才敢去争取。
这次我能够成功变更抚养权,天时、地利、人和,都有。那位女法官也是这个案子能够胜诉的关键因素之一,她综合了各种压力,有情感的共鸣,推动、说服审判委员会,才最终把孩子判给我的。